捉奸的刑事风险
作者:陆大伟,2025年3月6日写作
“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马克思:《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844 年 4 月 -8 月),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第 155 页。)
离婚案件中,经常涉及捉奸的问题,很多当事人在捉奸问题上,各显神通。从律师角度看,这并不是一个理性维权的行为,在非理性维权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都存在从原本被害人的身份转变为侵权人,甚至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就所谓的捉奸而言,从刑法角度,通常为存在以下方面的刑事风险。
一、 非法入侵住宅罪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仍未结婚登记,那么对于一方的住宅,另一方擅自闯入的,也可能被认定非法入侵。
二、 强制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抓奸过程中,经 ...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保全与举证技术
作者:陆大伟,2025年3月5日写作
很多民事诉讼中都涉及电子证据,例如手机拍照、聊天记录,但是有的案件中会存在,当事人从手机等原始载体中导出到电脑上的电子文件与原始文件发生变化的现象,而这种变化可能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可。
对于商事诉讼,电子证据也是很重要,很多时候虽然两个公司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是双方工作人员在长期履行合同中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合同的关键性条款又进行了变更性沟通,包括对合同的结算、支付等问题的交流,往往都是以电子证据形式体现。
一、 电子证据的种类与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19 修订) 》(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简单地讲,电子产品产生的电子文件,都属于电子数据。
二 ...
2025年3月4日陆大伟律师参加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家委2025年第一次主任工作会议
2025年3月4日,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通过线上形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主任工作会议,会议由婚家委主任马红君主持,副主任赵朝霞、吴晓琳、汪素婷、陶冶及秘书王倩、陆大伟出席会议。陆大伟律师作为婚家委秘书参加会议。会议围绕秘书团队扩充、委员人员分组、增补委员、期刊评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实务研讨沙龙筹备、三八妇女节普法活动策划等工作展开讨论部署。
(完)
原文链接:金陵律师网(南京市律师协会官网)《婚家委召开2025年第一次主任工作会议》,2025年3月4日,https://www.njslawyers.org/info/7d0904c5465b482c88f2d8dae3679c7b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操作指引(2017)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损害赔偿权利人和责任人的确定
第三章 权利人利益分配
第四章 损害赔偿责任人之间的责任认定
第五章 赔偿数额和证据要件
第六章 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和证据要件
第七章 刑事附带民事的特殊规定
第八章 有关保险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九章 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十章 附则
第1条 为了指导律师在承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中依法履行代理职责,提高律师承办案件的专业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指引,供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时参考适用。
第2条 律师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指派,并征得当事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起草、审查、修改道 ...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和《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的通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施行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效力级别: 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推动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强化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实质化,进一步提升伤害类案件审查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和《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形成的经验做法,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2日
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实质化,进一步提升伤害类案件审查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伤害类案件,是指行为涉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破坏他人身体机能的刑事案件。
第三条 本规定中技术性证 ...
公安法律法规全书目录
目录
【目录中对有修改的文件,将其第一次公布的时间和最近一次修改的时间一并列出,在正文中收录的是最新修改后的文本。特此说明。】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律法规全书》,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9752170。
1.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6.11.13)
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1998.3.11)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2016.1.14修订)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9.17)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19.11.22修订)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11.22修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12.19)(2020.8.6修正)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20.8.6修订)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2015.7.22修订)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8.8.23修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是否申领地方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问题的批复(1996.12.12)
2.人民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2.28)(2012.1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的通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公安部
文号: 公通字〔2002〕13号
发文日期: 2002年03月11日
施行日期: 2002年03月11日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通字〔20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执勤工作和服务水平,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执勤工作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执勤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遵循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和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节 工作范围
第四条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范围包括:
(一)责任区工作;
(二)户籍室工作;
(三)值班、备勤;
(四)案(事)件处理;
(五)巡逻;
(六)治安 ...
2024年11月16日陆大伟参加苏州大学司法鉴定培训班
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陆大伟律师在苏州大学参加2024年司法鉴定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为期三天,共计24学时,内容涵盖法医鉴定、文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电子物证鉴定、录音鉴定以及产品质量等领域的司法鉴定知识。陆大伟律师系统学习了相关专业知识,并顺利完成全部课程,取得结业证书。
(完)
2024年9月21日陆大伟律师被南京市律协首期婚姻家事培训班评为优秀班委
2024年8月3日至9月21日,陆大伟律师参加南京市律师协会首期青年律师婚姻家事实务培训班,期间积极投入班级集体管理,被评为“优秀班委”。
(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日期:1998年12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高检发释字〔1998〕6号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02日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川检发研(1998)10号《关于对连续犯罪、继续犯罪如何具体适用刑法第十二条的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行为,以及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的同种类数罪,如果原 刑法和修订 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追诉,按照下列原则决定如何适用法律:
一、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终了的继续犯罪,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
二、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连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犯罪,或者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同种类数罪,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均没有变化的,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已经变化的,也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但是修订刑法比原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情节较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