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函业务规范指引》
来源:金陵律师网(南京市律师协会官网),2022年12月2日发布,https://www.njslawyers.org/info/d8177d7243184f6ca117e1c8a11c5930 .
第一条【基本概念】 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律师就有关事实、事件或行为进行披露、评价,为实现某种法律效果而出具的专业法律文书。
第二条【委托规范】 律师函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律师函业务不是单项法律服务的,需要具有相关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发函依据。
第三条【形式规范】 律师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承办律师签名或署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第四条【基本要求】 律师函应当客观描述相关事实,准确传达委托人意思,审慎运用法律语言,依法表达法律意见。
律师函不得使用侮辱、诽谤、恐吓、藐视等不当语言,不得进行贬低性评价或商业诋毁,不宜采用夸张、绝对性、咄咄逼人等让人不适的表达方法。
律师函不得使用与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职能不相符的表述,误使他人认为律师函具有强制法律效力。
第五条【事实审查】 承办律师应当对受托事项和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要 ...
南京律协会员与法律咨询公司合作典型案例警示
来源:微信公众号“南京司法行政在线”,2025年11月10日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IR2smyYC3yneAsvS9jD0-g .
9月至12月,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市律协积极响应,查处并发布了一批律协会员与法律咨询公司合作典型案例,为广大执业律师提供针对性警示。
案例一
江苏**律师事务所与南京**法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作,由南京**法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派驻人员在律所设立办公点,并在律所财务窗口摆放公司的收费二维码,收取当事人费用。咨询公司派驻人员与律所签署劳动合同,是律所工作人员,但不是律师,负责行政接待和业务开拓,完全取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角色。该所主任(负责人)不参与律所管理和业务管理,由咨询公司人员参与接待案件和后续商讨案子。咨询公司派驻人员工资按照5000底薪和案源费(具体个案与律师协商分配)分成构成。律师协会整顿后,律所解除与咨询公司人员劳动合同,但仍继续提供办公场所给其使用,接案、谈案、分成模式不变。并且律所和咨询公司均存在收取投诉人律师费以后仅开具收据、不开发票的情形。
根据《 ...
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9日
施行日期:2025年07月29日
发文机关:公安部
文号:公通字〔2025〕15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2025年7月29日
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群众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以下简称资金分析鉴定机构),是指经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并开展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 资金分析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施行日期:2020年05月01日
发文机关:公安部
文号:公安部令第156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1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19年11月2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安机关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并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与技术方法,对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证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它相关物品、物质等进行检验、鉴别、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或者检验结果的科学实证活动。
第四条 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应当 ...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施行日期:2020年05月01日
发文机关:公安部
文号:公安部令第155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1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19年11月22日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与技术方法,对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证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它相关物品、物质等进行检验、鉴别、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或者检验结果的科学实证 ...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6日
施行日期:2017年02月16日
发文机关:公安部
文号:公通字〔2017〕6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与技术方法,对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它相关物品、物质等进行检验、鉴别、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或检验结果的科学实证活动。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鉴定机构,是指根据《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经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并开展鉴定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的鉴定人,是指根据《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经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并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 ...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20日
施行日期:2006年03月20日
发文机关:公安部
文号:公通字〔2006〕30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2005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3号)和《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4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并已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推进两个《办法》有效施行,保障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两个《办法》顺利实施
两个《办法》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规范鉴定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公安机关五十多年来鉴定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两个《办法》明确了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法律地位,建立了公安机关对鉴定主体资格实行系统管理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工作制度,形成了公安机关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及鉴定工作规范管理的科学体系,体现了鉴定工作“科学、客观、公正”的本质要求。两个《办法》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施行日期:2025年02月01日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2025〕1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 ...
最高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强化行刑衔接 依法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最高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
关键词:非法经营、虚拟币
引用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2023年12月27日发布,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312/t20231227_638215.shtml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强化行刑衔接,严惩涉外汇违法犯罪的显著成果。
该批典型案例共8件,主要涉及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分别是:赵某等人非法经营案,郭某钊等人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郑某东等人骗购外汇案,徐某悦等人非法经营案,李某杰非法经营案,章某虎、章某娴非法经营案,王某良等人非法经营案,张某群、吴某锐等人非法经营、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例对解决检察办案中指控证明犯罪难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例如,正确把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进一步提 ...
2026年7月31日陆大伟律师参加南京律协“尸检在医疗纠纷与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价值及典型案例”主题分享会
2026年7月31日下午,南京市律师协会在市律协报告厅举办“尸检在医疗纠纷与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价值及典型案例”主题分享会。分享会由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资深鉴定人张志威主讲《医疗纠纷中的尸体解剖》,南京两江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人丁灿主讲《尸体检验在医疗纠纷死亡案件中的重要性——结合实务案例》。
陆大伟律师全程参与了培训活动。
(完)






